设计模式之面向对象六大原则

1.单一职责原则

  • 单一职责原则是:对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也就是,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,数据的封装。

2.开闭原则

  • 开闭原则是:软件中的对象(类,模块,函数等)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,但是,对于修改时封闭的。程序一旦完成,程序中的一个类的实现只是因为错误而被修改,新的或者改变的特性应该通过新建不同的类实现,新建的类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来重用原类的代码。

3.里氏替换原则

  • 里氏替换原则是:如果对每个类型为S的对象O1,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,使得以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,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,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。简单来说就是,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,就是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,替换成子类时不会发生错误,反过来就不行。

4.依赖倒置原则

  • 依赖倒置原则指代了一种特定的解耦形式,使得高层的模块不依赖低层的模块的实现细节的目的。有几个关键点如下:

    1. 高层的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两者都应该依赖抽象。
    2.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。
    3.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。

5.接口隔离原则

  • 接口隔离原则是: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。也是说,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。

6.迪米特原则、

  • 迪米特原则是: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得最少,类的内部如何实现应该与调用者或者依赖者没关系。